在內地不知道,在台灣,這視作緊急避難,是特殊理由,看有沒有惡意消耗,沒有就不太需要陪
感觉应该会看消耗物资类型吧?保障生存的应该不用,改善类型的要?
这个问题在现实中有类似的 比如地震造成的房屋坍塌以及财产损失谁负责赔偿(
我觉得不用吧,好像没有说岛上产物都属于个人
也不至于一草一木都属于一个人,赔偿有点过了
国内只是买的土地使用权,应该是不用赔的吧
應該不會成立吧,人類也是自然界的一員,就是當作自然消耗的?
我觉得应该会有面发放啊统一的社会补助
应该没法赔偿,毕竟岛上的动植物不属于你,但如果说,你岛上有做别墅,他们进你别墅拿东西,这应该就行了
不清楚,等法律大佬来解答吧
啊,原来要思考这么复杂的吗
太深奥了,从理论上讲岛主既然买下岛了应该不会差那点钱,情面上讲获救的几个人起码得真诚感谢岛主
看适用的相关法律吧,擅自闯入私人小岛算不算违法呢?
不算的话会不会有漏洞呢
楼主无后续回复,视为提问已解决,即将关闭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