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法律不完善就要完善一下,正好男多女少
我也看过郭律师这个视频,不过最终不还是要看法官怎么判吗
破坏军婚这个真的属于法律漏洞了,破坏军婚只能针对小三,而且是男女的情况,像通讯录的话,甚至不会被认定为是重婚行为的,因为你从根本上就无法在本国结婚
没记错的话,破坏军婚罪并不能处罚出轨方,只能处罚第三者,本来就挺幽默的
我不明白,同性是否具备婚姻关系和这件事有什么关联吗?军人的老婆和男的出轨不结婚难道就没事了吗?只要发生性关系都应该算破坏军婚吧
主要是吧,通讯录出轨这个东西,是很容易莫须有的罪名,真要是立了法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按照法律规定确实不能叫破坏军婚,但是也不是不能处置,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理由就很不错,毕竟虽然有些特别,仍然可以视作出轨,施以一些小小的惩罚。
咱同意军人应享有一些额外的权利,所以面对这种事情咱会想办法给两位女同使绊子,既然法律上仍有空缺,那就从道德角度来。
搁着卡bug呢,同性恋婚姻还是从长计议吧,感觉现在的社会还没有做好接受的准备
必须开放同性婚姻,不能让军人寒心啊{:6_164:}
就很奇幻,什么事都有
不评价,吃瓜就好{:6_178:}
说句不好听的,这年头只要对方不知情都不算破坏军婚。之前军人老婆出轨不就是。
法院永远是按自己的需求判的,需要的时候罪多的很,不需要的时候就处处是条款
之前看过这个视频,法律漏洞+版本t0,肯定不了了之
看吧?有漏洞了吧?真的开放同性婚姻吧,唉... ε=(´ο`*)))
不愿意承认是这样的,通讯录都不存在
能结婚了好像也不意味着什么,社会观念如果不转变,不接受,法律上通过了,还是麻烦一大堆,甚至还会加重抵触
只是感觉..大众观念不改变的话,政策上想实施简直不可能
{:6_188:}毕竟homo在天朝上国时不存在的东西
权力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同性伴侣在法律上不受到保护,如果还判型的话,实在是有点双标
年龄越大越不关心这些事,爱咋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