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fa 发表于 2025-1-13 12:57:12

我命小,感觉有不太妥当的地方但还没到能坚定站队的程度。先保持吃瓜吧

我与他情深缘浅 发表于 2025-1-13 12:57:34

没有官方授权的汉化,也算倒卖吧

kasimaki 发表于 2025-1-13 12:58:44

如果只卖汉化补丁不卖游戏,就不算。这种我只能说…算了我不说了

2674820557 发表于 2025-1-13 12:59:34

怎么说呢,感觉他把泥潭当做一个宣传跳板了,这边赚jb,那边赚人气,投币+充电+小商品一套连招,是盈利了吧

十辛 发表于 2025-1-13 13:01:02

本帖最后由 十辛 于 2025-1-13 13:02 编辑

别尬黑,这内置密码是倒卖贩子一辈子也学不来的,他这从论坛引流到公共平台还赞助盈利(多层加密疑似致敬传奇游戏死亡约会哈),不知道的还以为也是在做游戏呢;P 建议大家点点赞助力网警上门送外卖

饼干不是干 发表于 2025-1-13 13:07:08

我感觉算倒卖,如果只是汉化补丁的话就不算应该。

duoan 发表于 2025-1-13 13:08:31

投币或者只是给汉化补丁就算了 充电给本体这不是妥妥的倒卖吗{:6_190:}

KatsumataKenji 发表于 2025-1-13 13:11:38

无授权汉化且盈利不构成倒卖但肯定是实打实的侵权行为,这个行为跟用画师公开发出来的作品做周边然后贩卖有本质上的区别吗?

影哨 发表于 2025-1-13 13:15:46

我觉得没授权就涉及金钱交易是不对的,但瓜没吃全,所以我表示让子弹多飞一会

青冠熊 发表于 2025-1-13 13:23:11

算   不解释   问就是自己想

huximiaomiao 发表于 2025-1-13 13:23:22

本帖最后由 huximiaomiao 于 2025-1-13 13:26 编辑

  乐。
  感觉泥潭部分用户深知自己所处的地方也是个侵权大头了,所以在降低自己的道德标准呢。


  图里这位是否构成倒卖在我这就一个判断标准:他是否有提供向自己付费以拿取原作者制作的付费内容。
  贴吧那个帖子里也说了,想免费获取他的汉化“作品”现在是比较难的,而给他充电付费可谓非常方便快捷。
  客观地说,这位的充电页面所谓的“提前享受游戏”提供的并不只有“更(第四声)新的版本”,还包括“更方便的获取方式”。如果你不想给他的视频一个个投币,并且要将这些截图下来拼在一起发给他,那你可以“自愿”选择给他充电,他会直接发给你。
  免费与付费的获得方式不同,难度也不同。这一点是客观事实。


  很多游戏作者采用的是赞助获取最新版游戏,旧一版游戏进行免费公布的操作。如果这位汉化者是汉化免费版本,并且开充电来获取“最新汉化版本(不是最新赞助版)”,那么,这里最多是“侵权”行为。
  但如果他充电中的“提前享受游戏”是指他给的是他“汉化的最新的赞助版本”而不是“更(第四声)新的汉化的免费版本”。
  那在我看来,这是“倒卖”没得洗。

  因为目前对于充电“提前享受游戏”的信息太少,无法得知他汉化的是免费版本还是赞助版本,所以暂时也无法判断是“倒卖”还是只是“侵权”。

掠影狼现 发表于 2025-1-13 13:23:45

感觉如果是免费作品汉化倒也无可厚非?毕竟汉化也是劳动成果,但如果是付费作品的话,没有原作同意就算了吧

SweetUncle 发表于 2025-1-13 13:26:03

个人感觉未得原作者的允许(甚至作者都不知情)产生真实的金钱交易肯定算倒卖了
自己因热爱而汉化在泥潭赚jb在霹雳霹雳收获2个投币的虚拟辛苦费是无可厚非的{:6_200:}

黑色浪潮 发表于 2025-1-13 13:27:57

泡澡啊,他的游戏我其实挺馋的,主要是他能找到我找不到的兽人游戏。
不过作为玩家来说,虽然我不喜欢啃生肉,但游戏的汉化终究要作者授权、
别人做的游戏你汉化了就把这个游戏当做自己的?着实很打击很打击作者的动力。
我们这些游戏本都是灰色地带,中国内是无法制裁的,但外国是有相关法律要求的。
就像e站倒卖天堂,只能说能支持就尽量支持,我相信大家都受过盗版的好处的,包括这个分享论坛,但拿来盈利给自己,相当于盗取别人的知识产权换层皮来坑中国玩家的钱,实在不能倡导,应该抵制

songtao 发表于 2025-1-13 13:29:29

说实话,要游戏得要投币,虽然币是免费的,但投的这个币会不会最终从B站那边获得收益,我不清楚,而且这种确实是灰色地带不好评价。
不过呢,充电是实打实的花钱了吧,这性质是不是就变了呢?如果充电只是单纯的打赏,那也算正常,总会有人愿意支持一把汉化组的,但把充电和你做的内容结合,那不就从打赏变成会员制了么,就算不提存不存在只有充电才能拿到的专属汉化游戏,只看“提前享受游戏”,那不是人家游戏制作者常见的盈利方式吗?红P花钱提前一月玩到,免费版一个月后itch发布,为啥一个汉化游戏的能跟做游戏的一个模式了都,更何况这个收益还不是给游戏制作者的。
不是很理解。

yjlchris 发表于 2025-1-13 13:38:31

虽然我觉得应该尊重个人的劳动成果,但是要投币或者充电才能获取密码就有点怪怪的,

xianasf 发表于 2025-1-13 13:44:43

感觉不算吧,他是自己汉化而且充电也只是提前能玩,后面他自己也会在论坛分享

Raven_gambler 发表于 2025-1-13 13:45:19

主要的问题还是他顺便附带游戏了,如果单独只卖汉化补丁的话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不想要可以不买。附带游戏的话感觉就不对头了

夏漏光微 发表于 2025-1-13 13:50:19

这个有定论了吧
前几年 脸肿汉化组 被一锅端了,不就是因为无偿汉化最后全身而退。但凡盈利,必死无疑。

属不属于倒卖不用管,售贩淫秽色情物品跑不了的

至于疑似矛盾的点

以视频翻译的字幕为例
汉化后的字幕版权属于字幕组,原版当然还是作者的。
那汉化组能出售字幕吗?不行,原作品的翻译权还在作者那边。
所以,大家看字幕的时候都有一个“学习交流使用”,打的就是这个擦边。

lx61457289300 发表于 2025-1-13 13:56:23

这人我反正很难评,以前我记得投币他就会给机器码还是什么码来着,挺复杂的,防盗做的很好,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了充电花钱拿汉化资源了吗,我反正私信过一次,然后就再也没玩过他汉化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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