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eochan 于 2025-7-29 15:57 编辑
沒用的,版本T0. 現在不是看你有沒有意圖騷擾她,而是看她覺得自己有沒有被性騷擾。
香港读博浸會大學
目前浸會大學的回應: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該說是信息繭房嗎?這件事在香港熱度不高。
没有用 骂你的人反而更多 网上的冻肉可不少哈
之前有个女的在景区差点都被xxn诬告偷拍了,只能说gay这层buff叠的还不够
肯定不能,总有无理取闹的人为了自己能想方设法的诬陷无辜的人
咦惹,不愧是版本t0,希望咱不要碰到吧,不然惹得一身骚()
感觉无用,脏的人看什么都脏
感觉没什么用,而且大众对同性恋的偏见也挺重的
没有用的,还是直接动手打吧,还手了就是互殴,没还手JC也要来调查为什么打人:),判个故意伤人也比X骚扰强
肯定不行主观和客观的问题
我觉得自曝=自爆了,自曝自己的身份反而会适得其反,只能小心再小心了,离版本t0远一点才是上策
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不要和那个女的说一句话。警察到了把手机给警察
本可理解楼主焦虑,通讯录这个群体确实更易受害惹
感觉并没有多大作用,反而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感觉这样做没什么用,还会越描越黑
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让警察来吧
这种母狗只会无脑诋毁,不按照逻辑的反击,感觉这样只会加大麻烦
你说自己是非二元性别还有点搞头 至少可以用被告心理疾病 无法以主管臆断行为
好像可以向日本学习,直接进行线下格斗,斗殴比这个污蔑强。
原本还会有男生站你
自爆后连男生都不站你了:L
绝无可能,人家拿你开刀是因为你生理性别为男,男才是原罪,跟你什么取向完全没有关系。至于为什么没用,因为她的主张是《女性受到了侵害》,法律是《保护女性权益》,塔是《知心姐姐》,具有排《他》性,从你承认自己的对立性别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加害者》。
感觉无用,根据网上过往案例,直接跟她打一架变成互殴然后去派出所调解是最好的,那种自我中心的女的觉得自己魅力四射着呢,觉得大家都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