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世界上可能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像他做出这样事情的人——即便有这么做的心,也不再有这样的光景和外部环境。
——他把自己生命中最爱的男人,变成了自己法律上的养子。
我们先来看一下当时的大环境:
在马诺斯生活的时代,希腊法律对同性伴侣关系的承认几乎是空白。
直到2015年12月,希腊议会通过新法案,允许同性伴侣进行民事结合,并赋予其与异性伴侣同等的财产与继承权。
也就是说,法律认可的民事结合那都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了,甚至是马诺斯故去以后的事情了。
继承同性伴侣的财产在当时的环境下更是近乎不可能。
换言之,马诺斯想要把自己的毕生创作作品的版权,把自己的财产,那幢装满回忆的房子,把自己的一切分毫不差地交到伴侣手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难如登天。
也许有些人从不相信嘴上的承诺,因为在人生尺度下,在现实重压下,这些承诺往往是轻飘飘的。
但是马诺斯信了,他怀着这份信念去践行了自己的承诺。
转机出现在一条法条:无子嗣者可收养成年男子。
也许是执意寻找,也许是经人指导,但更大的可能是偶然看到。
“无子嗣者可收养成年男子”的法条,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典时代的雅典(约公元前5-4世纪)。
在古典时代的雅典,法律允许没有男性子嗣的公民收养一个儿子。
这主要是为了延续家族的宗教祭祀、延续香火,同时也确保了家族财产和公民权有合法继承人。
法条规定被收养者必须是雅典公民,且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其权利和义务与亲生儿子几乎相同。
当时的法律条文并未明确限定被收养者必须是未成年人。
因此,一个没有子嗣的雅典公民,确实可以收养一个成年的男性公民来作为继承人。
到这里,马诺斯做了什么已经很明显了。
他通过这样一条源自两千年前的古希腊法条,收养了自己的伴侣,让伴侣成为了自己法律上的养子,拥有了自己的一切的继承权。
我们作为后来人其实只能看到“过去的事”,故事里当然没有说什么承诺,但是我坚信马诺斯和其伴侣乔治·西奥法诺普洛斯是相互承诺过一切的。
爱到这份上的情侣怎么能没有海誓山盟与此生不换呢?
他故去后,遗产和档案遗赠给了他的养子乔治·西奥法诺普洛斯-哈吉达基斯。
据说,在他去世后,希腊议会因此专门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成年人收养另一名年满18岁的男性。
我们可以浪漫一点说,一个国家为他一个人修了一条法。
马诺斯用一己之力,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同性伴侣继承遗产这个难题上,硬生生撕开了一道口子。
一些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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